聲像資料鑒定,包括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像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的鑒定和對記錄的聲音、圖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者同一認定。“聲像資料鑒定”,是指運用物理學和計算機學的原理和技術,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像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鑒定;并對記錄的聲音、圖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同一認定。
聲像資料以其記載的信息起證明作用,但在很多情況下,需要通過鑒定才能揭示聲像資料記載的信息與待證事實的聯(lián)系并使之發(fā)揮證明作用。如錄音資料可以證明人在有關事件中用語言表達的思想內容,錄有嫌疑人在電話中勒索錢財的聲音內容,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明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明。對聲像資料的鑒定主要是鑒定聲像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以及對聲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和同一的認定。認定種類的鑒定,其鑒定只表明檢材與樣本種類屬性相同,或單獨確定被認定客體的種屬范圍,不能肯定認定客體與被認定客體的同一關系。認定同一的鑒定,是運用物理學和計算機學的原理和技術,確定與案件有關的具體物的同一。根據聲像資料在案件中記錄下的反映有關客體特征的信息與案件發(fā)生后搜集到的作為樣本的聲像資料進行比較可以認定具體的人、物和有關情況。如在利用錄音資料作為證據時,可能需要證明錄音資料中的聲音是否為某一特定的人所發(fā)出的問題。由于每個人說話時都有自己獨特的語音習慣特征,并可通過錄音資料反映出來,通過鑒定可以認定錄音資料的具體內容是否為某一特定的人所說,從而為案件的調查和審理提供依據。聲像資料記載的信息主要是以電磁方式或通過電磁方式轉化為其他方式存在的。具體的記錄方法有很多種,鑒定時需要根據具體記錄方法保存信息的規(guī)律進行分析,找到有證據價值的信息,這種分析經常需要借助于一定的儀器設備,如要分辨模糊的錄音材料中的語音信號或模糊錄像資料中的圖像信號需要一定的語音或圖像處理設備去除背景噪聲等。
實際中使用的聲像資料經常是經過復制的,利用一定的設備可以在復制的過程中對復制的信息進行刪除和修改的處理。聲像證據是否被復制修改對其證明力有重要影響,也是審查聲像證據可靠性的重要方面。以錄音資料為例,除了由于技術條件所限未記錄下有意義的信息或無法分辨記錄內容的情況外,原始的錄音一般能夠真實地反映實際中有關聲音的情況。未經編制而復制的錄音資料,根據復制的方式不同,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失真。失真程度嚴重時,會影響到對其內容的分辨,甚至失去證據價值。但在一般情況下,復制的錄音資料能真實地反應實際情況,采用數字信號記錄并復制的錄音資料,可以多次復制而不損失任何有用的信息,如果是經過編輯后復制的錄音資料,雖然其中包含有價值的信息,但錄制的內容可能被人為改變而不能反映事件發(fā)生時的真實情況,其證明力將會大大降低。對于錄音資料是否曾經過編輯,可以通過鑒定解決。